根據《嘉魚縣2026年兩節期間開發城鎮臨時性公益性崗位的實施方案》,結合我縣做好脫貧人口、農村轉移人員和返鄉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幫扶工作需要,決定在全縣公開招聘1300個城鎮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圍及數量
2026年兩節期間,計劃在全縣8個鄉鎮公開招聘1300個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,用于臨時幫扶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。其中魚岳鎮400人,簰洲灣鎮200人,潘家灣鎮200人,渡普鎮100人,新街鎮 100人,官橋鎮100人,高鐵嶺鎮100人,陸溪鎮100人。
根據報名人員情況,結合實際,可適當調整招聘崗位計劃。
二、崗位職責
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城鎮(社區)服務、公共服務、市容保潔等相關的工作。
三、招聘對象及條件
招聘對象為縣脫貧人口、農村轉移人員和返鄉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,且法定勞動年齡內,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,進行了失業登記的城鄉勞動者,正在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作為招聘對象。主要包括下列人員:
1.女性年滿四十周歲或者男性年滿五十周歲的失業人員;
2.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;
3.失地農民;
4.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;
5.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;
6.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;
7.殘疾人;
8.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;
9.建檔立卡貧困人員。
招聘人員基本條件:
1.具有嘉魚縣戶籍;
2.年齡男18-60周歲、女18-50周歲;
3.經本人申請,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;
4.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,具備一定勞動能力;
5.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作風正派,無違紀違法行為。
四、報名及審核
1.符合條件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,填寫《嘉魚縣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》,提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相關材料,到所在社區、鎮黨群服務中心報名。
2.各鎮嚴格按照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并負責鎮屬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,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、辦理聘用手續,并從2025年12月10日起,安排上崗、開展工作并發放崗位補貼。
3.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對擬聘人員統一進行復核。
五、公示
對復核通過人員,確定擬聘人員,由各鎮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天。
六、聘用
對公示無異議人員,所在鎮與其簽訂《上崗協議》,予以聘用,并以正式文件報縣人社局備案。
七、服務期限、崗位待遇
服務期限:3個月。
崗位補貼:每人每月600元(由用人單位采購意外傷害商業保險)。
八、其他事宜
崗位補貼按月發放,各鎮負責將補貼撥付到聘用人員個人。聘用人員服務期滿,自動退出,不再發放崗位補貼。服務期間,聘用人員因解聘、辭職等原因退出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的,不再補聘。對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擬聘用、聘用人員,取消應聘、聘用資格。
嘉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5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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